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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2014/9/12 15:57:38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闽咨采【2014】燕字02-Ⅱ号永安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安市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闽咨采【2014】燕字02-Ⅱ号
2、招标项目内容: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智能流媒体车牌识别系统前端工程 警用设备(A1015) 道路交通安全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永安市公安局 聂先生 13859199569 永安市新府路85号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9-12至2014-09-29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999号茅坪综合楼三层)
5、联系人: 小熊、小吴
6、联系电话: 0598-3810988 传真: 0598-3613668
   公司网址:   E-mail:  
7、发布媒介名称: 三明市*采购网(http://www.smzfcg.gov.cn)
福建省*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8、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截标时间: 2014-10-08 15: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4-10-08 15: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建设局附楼三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永安支行南大路分理处
    开户名称: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银行帐号: 4091 5837 2966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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