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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道路附属边坡及区内排水PPP项目一期工程投资合作人招标 2016/1/20 15:25:2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边坡工程及区内排水工程已由连江县人民*批准建设。根据连江县人民*常务会议精神,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边坡工程及区内排水工程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由连江县人民*授权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含顾问咨询),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参与密封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道路附属边坡及区内排水PPP项目一期工程投资合作人招标。

2.2项目地点: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规模约83782万元,分两期投资和建设。其中一期43980万元(包括道路工程27409万元、道路附属工程2916万元、区内排水工程13655万元)。

2.3.2项目建设内容:

①溪利片区道路一期工程:新建溪利东路、溪利西路、横九路、横十路等四条市*道路和扩建贵康路工程,道路里程合计5244m。一期道路工程估算投资约27409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4218万元(包括建筑工程19002万元,设备购置费2041万元,安装工程费3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86万元、基本预备费1305万元。

②溪利片区道路附属边坡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溪利溪西路土方修边坡34270㎡,溪利溪西路肋柱、梁、锚杆支护34270㎡,溪利溪西路绿化及种植土25700㎡。一期道路附属边坡工程估算投资约291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237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777万元,设备购置费199万元,安装工程费3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万元、基本预备费129万元。

③溪利片区内排水一期工程: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12007平方米(其中利用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用地37842平方米),建设明沟长度762米(属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箱涵长度3252米(其中属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长度966米),人工湖面积22129平方米(其中属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面积4157平方米),绿化面积56908平方米(其中属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面积11089平方米)。项目一期挖方60万立方米;填方218万立方米;种植土方及绿化6万平方米;钢筋砼涵洞(8M*3.5M)794米;钢筋砼涵洞(5M*4M)1635米;钢筋砼涵洞(4.5M*4M)460米;钢筋砼涵洞(3.5M*4.5M)440米;钢筋砼湖面工程2万平方米。一期排水工程估算投资约1365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16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826万元、安装工程费822万元)、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4万元、基本预备费633万元。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内容以经审核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最终的建设费用以经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定为准。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购买服务(*付费)招标项目。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边坡工程及区内排水工程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投融资、工程建设、设施维护和运营管理、合作期届满移交等。

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连江县人民*授权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道路附属边坡及区内排水PPP项目一期工程的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合作人,由招标人负责与中标人投资人签订《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道路附属边坡及区内排水PPP项目一期工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由中标投资人在连江贵安全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再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边坡工程及区内排水工程一期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合同》”);经向招标人及主管部门报备审查后,并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及《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合同》的约定,由项目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2.6建设工期: 18 月。

2.7项目合作期: 10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营维护期8.5年,合作期以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8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专业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②市*行业设计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④施工企业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注册资本不少于0.9亿元,近三年(2012-2014年)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2014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5亿元。(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2、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具有不少于1亿元的自有资金(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国内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其主办方应为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出资人。资格审查文件除相关专业资质应由相应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他内容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2.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 年 1月20日至2016年1月 26日,每天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出申请。

4.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

(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关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6)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国内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

(7)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4.3(4)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承担相应资质内容由联合体协议书确定为准。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 17日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2月17日9时30分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小写:¥800万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应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邮*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利片区道路工程、道路附属边坡工程及区内排水工程一期PPP投标保证金”可简写为“贵安温泉PPP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建省闽咨造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wfv.cn)和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91-262973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 系 人:邱云锦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  真:0591-87677861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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